企业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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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特靠谱聂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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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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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专票纸质打印件能否单独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
学员提问:我公司购进一项服务并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请问能否以电子专用发票的纸质打印件单独作为报销入账并归档的依据?
一、电子专票纸质打印件能否单独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
学员提问:我公司购进一项服务并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请问能否以电子专用发票的纸质打印件单独作为报销入账并归档的依据?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 通知》(财会〔2020〕6 号)第一条规定,本通知所称电子会计凭证,是指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包括电子发票、财政电子票据、电子客票、电子行程单、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银行电子回单等电子会计凭证。第四条规定,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2021年02月05日在《财政部会计司 国家档案局经济科技档案业务指导司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电子化管理与操作有关问题的答问》第七问提到,电子专票的纸质打印件能否单独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使用?答复如下:“不能。根据财会〔2020〕6号的规定,各单位无论采用何种报销、入账方式,只要接收的是电子专票,则必须归档保存电子专票。单位如果以电子专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专票。”
专家指导:贵公司不能单独以电子专用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的依据,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版专用发票。
学员提问: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租入一栋写字楼办公,取得出租方开具的房租专用发票,备注栏无任何信息,请问是否可以抵扣该租金对应的进项税额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 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23 号)第四 条第(五)项规定,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 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 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 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28 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 税项目(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 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 前扣除凭证。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 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简称“不 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