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在线留言
特靠谱会计互联网财务在线平台
创业开公司   就找特靠谱
武汉特靠谱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更多
资讯分类
热点资讯
企业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
来源: | 作者:特靠谱聂会计 | 发布时间: 2022-01-04 | 1898 次浏览 | 分享到:
电子专票纸质打印件能否单独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

学员提问:我公司购进一项服务并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请问能否以电子专用发票的纸质打印件单独作为报销入账并归档的依据?

A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 使用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0 年第 23 号)第六条规定,销售方应当按照销售符合国家机动车管理 部门车辆参数、安全等技术指标规定的车辆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如实开 具机动车发票。向消费者销售机动车,销售方应当开具机动车销售统 一发票;其他销售机动车行为,销售方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 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 明的增值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 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45 号)第一条规 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 2017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 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

专家指导:贵公司购买车辆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按规定准予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企业可以直接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勾选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