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共济热点问题解答,你不知道的全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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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特靠谱聂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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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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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异地门诊怎样报销?
答:参保人员可在就医地已开通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通过医保系统直接结算,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异地就医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办理了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备案的人员在备案城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照本市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执行;其他情形的需个人先支付10%,余额按照本市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执行。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网站查询就医地区开通门诊异地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信息。
答:方式一:您可以到武汉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处方,持处方到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方式二:您可以在药店工作人员指导下,通过符合规定的互联网医院接受医生问诊、开具处方。
我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可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处方服务,若您在定点药店购药时遇到处方问题,可请药店工作人员协助联系定点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解决。
答:定点医疗机构应配备满足患者医疗需求的药品,确因病情需要而定点医疗机构没有的药品,职工医保参保患者在医院开具处方后,持处方到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可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答: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等方面的管理,国家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及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俗称“三大目录”)。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三大目录的相关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给予支付。武汉市执行的是全国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全省统一的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具体查询方式见手册问题8)
答:由于公立医院实行销售零差价,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定价,因此同一品牌和规格的药品,医院和药店价格可能会不一样。
同时,同一成分的药品品牌不同,规格不同,价格会有差异;同品牌、同规格的药品因采购渠道不同,药店和药店之间、药店和医院、医院和医院售价也可能不一致。答: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购药,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可开具最长不超过12周的长处方药品。
答:老人出行不便确需由他人代购药品的,代购人应出示本人和被代购人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方可进行医保结算。
答:参保人员可在就医地已开通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通过医保系统直接结算,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异地就医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办理了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备案的人员在备案城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照本市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执行;其他情形的需个人先支付10%,余额按照本市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