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小伙伴咨询小编,公司注销时,公司报表上未分配利润是正数,公司清算是没有分配给股东,股东还需要交个税吗?之前也有小伙伴咨询顾姐,注销的时候,账上还虚挂存货怎么办?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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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特靠谱聂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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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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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注销流程
目前注销分为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
(一)简易注销
(1)进行简易注销的企业需要达到以下条件:
a.企业至少是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
b.企业必须未进入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注销流程:
a.企业在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
企业联系人正常登录公示系统后,会多出一个“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模块。
公告填报:申请简易注销,将《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拍成照片或扫描成图片,以JPG的格式上传。
特别提醒:每个企业只能有一次申请简易注销的机会,随便上传一个《承诺书》图片,或误操作上传错误图片文件,一旦确认上交,都将无法修改,将导致简易注销无法通过,并且不得再次申请。一定要提请企业谨慎操作。
b.公告,等待是否有人提异议
公告期45天内,若无人提出异议即可进入下一步。
c.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公告期结束后,企业须在30个自然日内向工商部门提交简易注销申请。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第十六条 企业进行清算时,投资者应当在注销工商登记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结清有关税务事宜。企业的清算所得应当视为年度生产经营所得,由投资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已经销售的货物不做账、不开发票,隐瞒销售收入,同时销售成本不结转,导致账面存货数大于实际库存数。该行为涉嫌偷税,现在金税四期都上线了,有这些情况的企业需要马上进行自查,并补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被税务查到就后果严重了!存货损毁需查明原因,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属于合理损耗,那么增值税无需处理,损失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是非正常损失,增值税进项不得抵扣,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也有条件,具体规定如下:根据财税[2009]57号文第十条的规定:“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实际损失允许税前扣除企业因为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同时还可以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部分。但非正常损失应当注意以下情形:
1、管理不善造成非正常损失,其责任人赔偿部分不允许计算扣除;
2、提供贷款担保造成非正常损失,无法追回金额比照应收款损失处理;
3、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非正常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4、非法经营行为造成的非正常损失,不能在税前扣除;
5、非正常损失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对于以前年度发生的实际损失应扣未扣的,应当追索所属年度扣除,但最长追索期为5年。属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1)非正常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正常经营损失(如果保质期到了没有正常销售)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