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从3%到1%该如何做帐?
来源:
|
作者:特靠谱聂会计
|
发布时间: 2023-02-19
|
1467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1号公告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
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
小编提示: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根据1号公告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
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
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销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1%)
实际缴纳税款:
按月10万元或按季度30万以下,开具普通发票的部分免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营业外收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开具专用发票的部分征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按月10万元或按季度30万以上,不管开具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都需要征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小编提示: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